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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法庭法庭判决发布 2026/07/31 21:21

玻璃市穆夫提控网民诽谤 部分胜诉获赔25万令吉

玻璃市穆夫提Mohd Asri入禀高庭指网民Facebook贴文诽谤,法官裁定四项指控中一项成立,谕令被告赔偿25万令吉及诉讼费5万令吉。

文 / 9后商谈编辑室

玻璃市穆夫提诽谤案部分胜诉

玻璃市穆夫提Mohd Asri(55岁)入禀吉隆坡高庭,指控网民Mohd Nawawi Abdul Razak(39岁)在Facebook发布诽谤言论,高庭部分批准诉求,谕令被告赔偿25万令吉及诉讼费5万令吉。

为什么重要

此案涉及社交媒体言论的法律责任边界,法庭须厘清网络贴文是否构成诽谤及被告能否成功抗辩,对经常在社媒发表言论的公众具参考意义。

各方说法

高庭司法专员丽哈达在判词中说,经审视全部证据后,法庭认定被告发布的第一项言论构成对原告的诽谤,惟原告未能证明第二至第四项言论也符合诽谤要素;法庭继而审视被告提出的抗辩,认为被告未能证明其抗辩理由成立。她谕令被告除支付赔偿与诉讼费外,须在7天内透过其Facebook账户公开道歉、删除相关诽谤言论,并禁止本人或经他人在同一账户再发布类似言论。原告代表律师为费沙尔拉曼与法蒂玛祖莱卡,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达祖丁。

背景

Mohd Asri于2024年10月10日入禀起诉,指被告在同年9月20日以「Mohd Nawawi Abd Razak」账户发布四项可供公众浏览的诽谤言论,内容涉及指原告是GISBH组织的领导层或支持者、与该组织关系密切,并纵容khurafat(迷信)行为以换取该组织的好处。被告在同年11月29日提交答辩状否认指控,指原告的诽谤投诉夸大失实、意图博取法庭同情。

接下来看什么

被告须在判决7天内履行公开道歉与删文义务,是否上诉此判决仍待观察。

据Astro Awani报道

头图:Wikimedia Commons / Jacklee(CC BY-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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