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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冠病逝者烛光会被捕 黄彦铬等13人告赢政府警方获赔19.5万

高庭28日裁定,警方在独立广场烛光守夜活动中逮捕黄彦铬等13名社运人士违法,政府与警方须连带赔偿19万5000令吉,每人1万5000令吉。

文 / 9后商谈编辑室

社运人士获赔19.5万

五年前那场悼念冠病逝者的烛光守夜,让前马大新青年主席黄彦铬与另外12名社运人士遭警方带走。高庭28日裁定,当年的逮捕程序违法,政府与警方合计要赔13人19万5000令吉,每人可分得1万5000令吉——这是法官拿督阿南德蓬努杜莱定下的赔偿基准。

为什么重要

这宗案子的关键不在于当年的集会合不合法,而在于警方拘捕当下的每一步操作,有没有踩过法律红线。案子打了数年才落幕,也让外界看到,社运人士想在法庭上讨回执法程序公道,得熬多久。

各方说法

阿南德在判词中逐项列出警方的问题:警方在现场扣押13人的身份证,法官认定这已间接剥夺了他们享有的人身自由及应有权利;警方告知这批人须前往金马警区总部报到,部分人被押上警车,彼时晚会已散场,他们并未构成任何威胁。法官又指,警方录完口供前不放人离开,扣留期间13人想见律师也被挡在门外;等律师获准进入警局时,多数口供已录妥,律师只能旁观剩余几人录供。判词还提到,警方拿原子笔在这13人手臂上做记号,用于辨认本人及被没收的手机,阿南德认为,警方拿不出标准作业程序支撑这种做法,因此不合法。

背景

时间倒回2021年8月19日,独立广场当晚聚集了一批悼念冠病死难者的民众,13人就在这场烛光守夜活动中被警方带走。此后,这批人一状告到法院,被告名单囊括当时执行逮捕的警员、内政部以及政府本身,控诉理由是逮捕与扣留过程侵犯了他们受宪法保障的权利。13名社运人士这边,出庭代表是邱慧仪(音译Kee Hui Yee)及刘新业(音译New Sin Yew);警方与政府一方,则由联邦律师阿妮丝娜兹瓦纳扎里(Anis Najwa Nazari)出面应诉。

接下来看什么

政府与警方是否会针对这项裁决提出上诉,目前尚无定论;这宗判例日后会不会被援引为其他集会逮捕纠纷的参考依据,也是后续值得留意的方向。

据东方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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