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Durian Tunggal遭警方开枪击毙的三名男子,其家属律师指总检察署(AGC)下令展开死因研讯的决定,未能履行给予受害者及家属公正的责任;律师并指,此举反映总检察署未尽宪法赋予的起诉决定责任。
为什么重要
这起案件涉及执法过程中使用致命武力后的问责机制,以及总检察署在决定是否起诉上的宪法角色是否被恰当行使。案件此前已被列作谋杀调查,如今转向死因研讯,家属律师认为此举关系到刑事司法体系是否一视同仁。
各方说法
死者家属律师Rajesh Nagarajan与Sachpreetraj Singh Sohanpal说,案件此前已被指示依刑事法典第302条列作谋杀案调查,包括录取数十名证人口供,调查文件也经多次审阅。他们指称,死因研讯只在死因存在严重疑点或证据不足时才有必要,但他们认为本案不存在这种情况。两名律师也指称,案件中有录音和验尸报告,据他们说显示死者是在被生擒后才遭开枪,与警方所称涉事警员基于自卫行动的说法矛盾;他们并指称,官方病理学家提供的验尸报告显示,子弹进入角度与自卫开枪的说法不符。基于上述理由,两名律师认为,谋杀罪的控状应针对涉事警员提出,而非把案件交由死因研讯处理。他们说,起诉权按照联邦宪法第145条专属于总检察署,不能转移给死因裁判庭;迟迟未做出起诉决定,只会损害追求正义的努力,并可能造成刑事司法体系待遇不一的观感。两名律师促请总检察署若证据充分应做出起诉决定,若未能履行相关责任应辞职,也促请政府在总检察署未履行宪法职责时采取适当行动,并强调死者家属将继续追求正义。
背景
总检察署今年稍早已指示将案件依刑事法典第302条列作谋杀案调查。
接下来看什么
截至发稿,总检察署与警方尚未就律师的说法作出回应;死因研讯的具体日期与后续进展仍待观察。
综合 Berita Harian 报道
头图:Openverse / CEphoto, Uwe Aranas(CC BY-SA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