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开始,纳税人若对税务局开出的评估结果不服,多了一条路可走——内陆税收局把上诉功能搬上MyTax网站,追加、估计、视同、不足这四类税务评估都被纳入这项名为电子上诉服务(e-Rayuan Taksiran)的适用范围。
为什么重要
被税局盯上开出评估单,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申诉、该走哪条路。四类评估各自的门槛不一样,有的能直接上诉、有的原则上关着门只留一条缝,摸清楚规则才不会白白错过时限,或是误以为没得申诉就放弃了本来该有的权利。
各方说法
内陆税收局税务争议解决部监督与政策组主任扎娜丽雅阿末逐项拆解规则。追加评估,能上诉,这个没有争议。估计评估则出现在纳税人没报税、或拖过期限才报税的情况下,税局会自行估算税额开单,这种情况一样能申诉。视同评估分「视同应课税」和「视同不应课税」两种,她说这类评估基本上被挡在门外;但有个例外——如果纳税人不同意税局套用的一般裁定,或总监当初评估时采取的立场、裁定跟惯常做法有问题,门就会打开,照样能申诉。不足评估同样原则上不能碰,理由是按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2条文给出的定义,它根本不算「税务评估」;唯一的破例,是冒出一个过去从没被提出过的新争议点时。她还提到,稽查或调查后发出的「不应课税通知」(NPTKC)虽然性质上不算税务评估通知,一样可以申诉;不服被扣的所谓预扣税也能申诉,只是得先把钱缴清给总监,才轮到申诉登场;退税金额有出入的话,第111(1)条文给的窗口是收到通知起算30天;依第68(1)条文被点名当税务代理人,若不想接,收到通知30天内可以喊停。
背景
走申诉这条路,纸本作业指定用Q表格,时限同样卡在收到通知后30天;万一错过,法令留了一道后门——第100(1)条文让纳税人改用N表格补办延期手续。电子系统目前只是多一个选项,还没完全取代柜台作业,Q表格、N表格这套流程照样跑得动,纳税人只能二选一,线上线下不能同时并用。这些说明是扎娜丽雅在马新社电台节目「税务诊所」访谈中透露的,她也提醒几件容易被忽略的小事:别拖过期限、表格填对、理由写清楚、证明文件备齐,最好一次把资料送齐,省得来回补件。
接下来看什么
电子系统何时会全面吃下手动流程,源文没有交代,目前也没有时间表。
综合 东方日报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