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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700万绑架勒索案 6嫌27日过堂

警方完成对8名嫌疑人的调查,其中6人将于7月27日在八打灵再也推事庭被控绑架勒索罪,另2人已获释转做控方证人,案件源于7月19日雪兰莪一宗RM700万勒索行动。

文 / 9后商谈编辑室

RM700万绑架案6人过堂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古玛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警方对8名涉嫌参与一宗绑架勒索案的嫌疑人的调查已经完成,调查文件已于上周五转交检察司署,并已接获提控指示。8人当中,6人将依据《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被控绑架勒索,另2人(一女一男本地籍嫌疑人)在依据《刑事诉讼法典》第118条文签署担保书后获释,转为控方证人。控状料将于2026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雪兰莪八打灵再也推事庭提呈。

为什么重要

这宗涉及RM700万赎金要求的绑架案,是近期雪兰莪治安事件中规模较大的有组织犯罪案例之一,牵涉人数多达8人,且案情延伸至毒品与前执法人员,反映相关犯罪集团的复杂程度,也考验警方跨案侦办与协调检控的能力。

各方说法

拿督古玛在文告中说明,案件的调查文件已在上周五转交检察司署,并已接获提控指示,6名嫌疑人将被控绑架勒索罪。他说,马来西亚皇家警察致力持续对任何涉及罪案活动的个人或团伙采取行动,尤其是暴力罪案的个人或团伙,以维护社会治安与福祉。他也呼吁民众继续与当局合作,提供线索以协助打击罪案活动。

背景

据文告披露的时间线,警方于7月19日在雪兰莪展开特别行动,成功营救人质,并逮捕包括一名女子在内6人,年龄介于30至46岁,他们被指涉嫌向受害者索取RM700万赎金;全案依据《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展开调查,所有嫌疑人当时依据《1961年绑架法令》第12条文被扣留调查10天。行动隔天,警方在雪兰莪多处地点再逮捕2人,其中包括一名2023年遭革职、年约30多岁的前警员,怀疑其涉嫌参与这起绑架案。上周三,古玛披露,获救的44岁男子已依据《1985年危险毒品(特别防范措施)法令》被扣留,原因是初步调查发现他被怀疑涉及毒品集团,此案与绑架控状分开处理。

接下来看什么

6名嫌疑人预计于7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雪兰莪八打灵再也推事庭提控,届时控状细节及答辩情况将进一步明朗;至于已转为控方证人的2人及涉毒被扣的44岁男子后续法律程序,仍待警方与检方进一步公布。

综合 Astro Awani(引述 Bernama)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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