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州议会议长拿督斯里Kadzim M Yahya说,沙菲益早前被判监禁5周的藐视法庭罪名,目前不影响他身为Senallang州议员的身份。
为什么重要
这项说法直接回应了沙菲益被判刑后各界关注的悬念——他是否会因这项罪名而丧失议员资格,攸关沙巴州议会的议席安排与他本人的政治前途。
各方说法
Kadzim接受媒体询问时说:「若是监禁刑罚,不会造成影响;如果法庭有判罚款,我就不清楚了。如果罚款金额低于2000令吉,同样不会受影响。」他说,无论如何,只要这项刑罚仍在上诉中,沙菲益的议员身份就维持现状,暂时不受任何影响。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民意代表若罪名成立、被判处不少于一年监禁或不少于2000令吉罚款,将丧失资格。此前媒体报道,沙菲益因就扎拉·凯丽娜死因研讯发表的言论,被裁定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判监禁5周;不过,地庭法官Amir Shah Amir Hassan批准他在上诉聆审前暂缓执行刑罚。Amir Shah在判词中裁定,控方已依据《1948年推事庭法令》第99A条文,成功在毫无合理疑点下举证沙菲益的罪行。
背景
沙菲益身兼民兴党主席及Senallang州议员,此案源于他就扎拉·凯丽娜死因研讯所发表的言论;本站此前已报道他被判监禁5周、刑罚暂缓执行的消息。
接下来看什么
可留意沙菲益的上诉进展,以及一旦上诉失败,是否触发《联邦宪法》第48条文的资格审查。
综合Berita Harian报道
头图:Wikimedia Commons / Thegreatrebellion(CC BY-SA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