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当时未成年的学生Muhammad Syakir,在学校羽球活动结束后与同学自由玩耍时,手持的学校羽球拍铁杆突然从握把脱落,击中其左眼,造成左眼穿透伤、颅骨骨裂及脑部急性出血等严重伤势,并留下永久性视力与神经功能损害。高庭法官Kalyana Kumar审理后,裁定原告全部索赔要求成立,被告须承担100%责任,赔偿金额逾RM452,000。
为什么重要
这起案件提醒学校与教师,即便是活动结束后的自由玩耍时段,只要学生仍处于校方看管范围内,监督责任并不因此松懈。对家长而言,这也是一记警号:校园设施与器材的使用安全,同样需要持续关注。
各方说法
根据案情,Muhammad Syakir在校方活动结束后,取用学校的羽球拍与同学随意对打时,球拍的铁质握杆突然脱离拍身,直接击中其左眼,当场造成严重伤害,包括左眼穿透伤、颅骨骨裂,以及脑部急性出血,最终导致其视力及神经功能出现永久性损害。
背景
此案由原告父亲Syed Ali Syed Hussein以诉讼代表身份代为提告,被告包括当时负责该校活动的教师Nur Badruzzanan Mohamad、校长Maziah Mohammad、教育总监,以及马来西亚政府。高庭法官在审阅证据后认定,涉事学生当时仍处于当值教师的看管、控制与职责范围之内,惟被告一方未能在活动全程提供充分、合理且有效的监督,因此裁定被告须就此次意外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接下来看什么
目前法庭已就责任归属作出终局裁定,源文未提及赔偿金发放安排或被告是否会提出上诉,本报将持续留意后续进展。
据 Astro Awani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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