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一宗轰动一时的中学校园命案审讯今日(周三)进入第八天,两名儿童证人依据《2007年儿童证人证词法令》特别程序,在遮蔽设施后向沙亚南高庭作供,避免与被告直接对视。
为什么重要
此案涉及未成年被告与未成年证人,审讯程序如何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同时保护未成年人身份,备受社会关注,也牵动许多有学龄子女家长对校园安全的关切。
审讯进展
本案由沙亚南高庭Hakim Adlin Abdul Majid法官审理,自上周一起进入第八天审讯,此前已有7名控方证人作供,包括法医病理学专家、死者母亲、前校长及4名教师。两名同为被告与死者校友的儿童证人,将在遮蔽设施后只面向法官作供,被告也无法看到证人,避免双方直接对视。被告因未成年身份,出庭时不得披露身份或照片,案件以不公开(in camera)方式进行,从Pusat Koreksional Puncak Alam感化院带往法庭。
案情与法律程序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去年10月14日上午9时20分至9时35分间,在SMK Bandar Utama Damansara(4)女厕内杀害同校中四学生。控状援引的刑罚为死刑或30至40年监禁及鞭刑12下;惟依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7(1)条,犯案时仍属未成年者不得判死刑,第97(2)条改为按最高元首或州元首酌情羁押;乌鲁近打欢乐医院院长Dr Ian Lloyd Anthony完成为期三个月的精神评估,认定被告适合受审。
接下来看什么
审讯仍在进行中,控辩双方分别由副检察司Raja Zaizul Faridah Raja Zaharudin(联同两名助理检察官)及辩护律师Kitson Foong(联同三名律师)代表,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与国家人权委员会(SUHAKAM)均派观察律师列席。
综合 Berita Harian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