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讼庭今日裁定,一名前银行分析师无照进行证券交易,以及在2011年冒用信托单位顾问(UTC)头衔两项罪名成立,判处监禁3年。
为什么重要
这宗案例涉及金融消费者保护——被告冒充银行旗下持牌机构代表招揽客户,手法与市面常见的「冒牌理财顾问」骗术相似,提醒公众购买信托单位或委托证券交易前,应先核实对方是否持有正式牌照,别单凭对方口头声称的机构挂名就信任托付资金。
各方说法
主审法官哈米达(Hamidah Mohamed Deril)裁定,被告莫哈末阿里夫(Mohd Arif Fadzlee Mohd Arifin)未能就控方案情提出合理疑点。控方指出,莫哈末阿里夫冒充CIMB Wealth Advisors Bhd代表,在没有合法牌照下进行证券交易,触犯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CMSA)第59(1)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罚款50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他也被裁定于2011年在雪兰莪八打灵再也及森美兰尼莱一带使用信托单位顾问头衔,让人误以为他持有合法牌照,触犯同法令第362(3)条文,最高可罚款10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案件审理期间,控方传召10名证人,包括两名受害人;控方由副检察司Annarina Chacko Jacob率检控官Mohd Shafiq Azman、Eunice Ong及Sharifah Noor Effah Syed Ahmad Fuad出庭,被告则由律师Mohamad Salihen Mastor代表。
背景
案件所涉的两项罪名均列于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下,用意在防止未持牌人士以顾问名义招揽投资、混淆投资者视听。被告被控的行为发生在2011年,案件历经多年调查取证与审讯,如今才在讼庭审结判刑。
接下来看什么
本文成稿时,源文未提及莫哈末阿里夫是否会提出上诉,也未进一步说明两项罪名的刑期是否同期执行。
综合 Berita Harian 报道